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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下发兵地医疗保障报销结算通知:确保确诊患者不影响就医
 
兵团广播电视台

29日,记者从兵团医疗保障局获悉,为确保兵地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兵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兵地医疗保障报销结算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统筹区医疗保障部门、医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医疗保障政策的落实落地,对确诊或疑似的异地就医患者,实行先救治后结算政策,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不作调减规定,异地就医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做好异地就医参保患者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记账工作,疫情结束后组织清算。同时,做好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应急服务,及时公布异地就医备案电话,简化优化备案手续。

《通知》要求,各统筹区医疗保障部门、医保经办机构要主动加强与统筹区所在地方医疗保障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的经办业务协同和相关信息共享,共同确保兵地参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政策问题影响救治,保证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各项医疗保障待遇,保证经办服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要进一步落实医保资金预付制度,根据患者参保情况,对收治兵团患者的自治区所属定点医疗机构,及时预拨部分资金,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确保患者及时救治。及时对接开通联网结算信息系统,确保医保费用及时结算。

《通知》明确,各统筹区医疗保障部门、医保经办机构要强化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医保业务“五个办”要求,要加强与统筹区所在地方医疗保障部门的沟通配合,确保医保业务“不见面办”的方式一致“、及时办”的优先处理服务事项一致、“便民办”的报销政策一致、“延期办”的办理时限一致、“放心办”的防控措施一致;要加大特殊医疗保障政策和经办服务方式的宣传力度,及时准确传达给协议管理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职工群众,确保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收治、参保患者及时就医。


来源/兵团日报
编辑/陈小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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