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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国资委下发《通知》助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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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国资委下发《通知》助推企业

有序复工复产 履行社会责任

兵团日报乌鲁木齐227日讯(记者 马雪娇) 兵团国资委日前下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支持企业积极稳妥复工复产、综合考虑疫情对企业经营业绩影响、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大对疫情防控监督力度等8个方面,鼓励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精准有序复工复产。

充分考虑疫情因素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通知》明确,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2020年度监管企业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工复工对防控疫情贡献较大、成绩突出的企业,在2020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和工资总额单项奖励。

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知》强调,监管企业为疫情防控捐赠的资金或物资,或因防控需要组织开展紧缺物资采购、运输保障等工作所产生的成本费用不能从相关收入中弥补的,在202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作为特殊事项视同实现利润。监管企业对租赁国有生产经营用房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及个人商户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可适当减免1个月至3个月的房屋租金,并在202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作为特殊事项视同实现利润。

支持企业落实融资政策。《通知》要求,积极支持负责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和销售的重点企业,向相关金融机构争取落实优惠利率贷款。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积极支持协调相关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


来源/兵团日报
编辑/陈小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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