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扶贫惠民政策手册:(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020-04-02 11:17:54
7.5万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广播电视台
为深入宣传党的扶贫惠民政策,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扶贫惠民政策的知晓率,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做到各类惠民政策人尽皆知,感恩意识深入人心,切实巩固师市脱贫攻坚成果,师市扶贫(小康)办认真梳理各成员单位扶贫惠民政策,汇编成师市扶贫惠民政策手册,供各团场、师市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访惠聚”驻连干部、连队“两委”成员及职工群众学习宣传使用。
一、师市民政局
(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政策依据:《兵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兵发〔2013〕7 号)、《关于印发<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师民政发〔2013〕7 号)。
政策解释部门:师市民政局
申请低保条件:1.户籍状况;2.家庭收入;3.家庭财产。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低保所需材料: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赡养、扶养或者抚养义务人家庭收人状况证明;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低保标准:救助标准456元/月/人,差额补助。
办理流程:个人申请→民主评议→连队公示→连队申报→团场(街道)审核→团场(街道)公示→师市审批→发放公示。
来源/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广播电视台
编辑/庞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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