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此次疫情发生后,在实现“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辍学”的目标基础上,乌市不断完善相关救助保障制度。17日,乌鲁木齐市民政局局长吴霆介绍,民政部门将开辟教育救助金发放绿色通道,确保困难家庭大学生及时得到救助。
教育救助对象包括:具有乌市城乡常住户籍的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及农村五保对象中的在校大学生;具有乌市常住户籍、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乌市最低工资标准(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乌市上年度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以及虽然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但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在校大学生;乌市流动人口中特殊困难家庭面临辍学的在校大学生。
乌市对于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新疆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考入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全日制本科、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每人一次性救助6000元。考取师范、农林专业以及军校免交学费的学生,不重复享受此项一次性救助;乌市低收入家庭中子女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升入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本科、专科院校后,在校期间家庭生活困难且在一年内未获得其他救助的,每人每次教育救助标准不超过3000元;对于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中由于家庭生活困难面临辍学的在校大学生,每人一次性救助2000元。
在9月20日前,申请人提供申请书、困难家庭证明、录取通知书或招生网录取信息、在校大学生学生证等证明材料电子版,通过社区(村)包户干部逐级上传,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经区(县)民政局审批后,教育救助金统一由银行“打卡”发放至本人。考取乌鲁木齐市区域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进行办理。确保困难家庭大学生及时得到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