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染粉色头发被网暴抑郁去世的郑灵华,到因不堪“黑粉”网暴服农药自杀的“管管”,再到被老师开车撞倒身亡的小学生母亲被网暴……
近年来,随着网络暴力酿成的悲剧越来越多,“治理网暴,再难也要破题”“把网暴关在法律的笼子里”已经成了大家的共识。
网络暴力,人人喊打,可怎么打?
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合适的解法。
今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首部治理网暴的专门司法文件。
时隔两月,这一被寄予厚望的司法文件起到了怎样的作用?网暴治理的题,破了吗?
在正在举办的2023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上,网暴治理问题,也被热烈讨论着。
我们邀请了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向我们分享他的看法。
问:在《意见》出台之前,我们也有不少遏制网络暴力的法律。上有宪法为依据,下有《刑法》《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多部法律的具体规范。为什么还是拦不住网暴?网暴治理难在哪里?
吴沈括:网络暴力,它不单单是一个违法犯罪问题,实际上一个社会治理的现象。牵涉到的,是网络内容生态的治理。互联网应用的发展速度非常快,之前传播用文字,现在用音频、短视频。法律面对新的应用场景、新技术的发展,它无可避免地存在一些滞后性。
所以不能说“法律没有拦住网暴”,而是说互联网产生了很多新的问题。当然,也要承认,执法和司法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问:在已有法律的基础上,最新颁布的《意见》有哪些新意?对于我们治理网暴,会产生哪些影响?
吴沈括:《意见》有三个特别值得注意的地方。首先,它对于网络暴力有一个系统的梳理,各种网暴类型和对应的违法、犯罪责任都有了明确界定。比如,网络谣言被明确认定为网络暴力的一种。
其次,它在治理格局上有很大的变化,将网暴不单单认为是一种对于公民个体权利的侵害,更是对社会秩序的损害。网暴的治理,由此也多了公共治理的意义。
最后,它关注到了在网暴发生时,受害者往往是弱势方。《意见》强化了对受害者的帮助、支持。比如,要求公安机关有协助调查取证的义务,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保护。
问:在我们印象中,网暴者之所以敢口出恶言,依仗的就是“匿名”和“法不责众”,现在还会有“法不责众”的情况吗?假设有5万人都参与了某起网暴,他们都会受到惩罚吗?
吴沈括:在文化传统上,确实大家有“法不责众”的思维惯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大规模网络侵权面前,“法不责众”并不成立。另外,在法律治理体系中,面对大规模侵权,我们有一个惩处重点。网暴发起者、推波助澜者,会受到重点惩处。
比如5万人参与网暴,我们要区分谁是发起者、谁是传播者、谁是组织和策动者、谁是推波助澜的人等等,然后在责任和惩处力度上有所区分。
问:《意见》对互联网内容的提供方——平台,提出了哪些要求呢?平台在治理网暴中,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和义务呢?
吴沈括:平台,当然是网暴治理中非常重要的节点。所以,在《意见》中间接对平台提出了很多要求。比如,对网暴信息生成、传播流程中的监测和处置,包括投诉举报机制、内部管控体系、合规体系等等。而且,平台还有配合取证的义务。
问:之前我们对网暴的印象是,“按下葫芦浮起瓢”,网暴这一问题可能得到彻底解决吗?还有哪些地方可以改进?
吴沈括:说实话,网暴很难彻底被解决。它不单纯是一种数字违法犯罪现象,更是一个社会治理的外化体现。所以,只要有社会的存在,矛盾可能会持续存在,很难在短期内完全根治。
我们需要树立的,是一个长期生态治理的思路。通过内容建设,引导有序的、开放的、合法的言论,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并且恪守伦理道德、法律法规,尊重他人权益。网暴治理,说到底,是互联网内容生态的治理。
问:回到最初的那个问题,您觉得“网暴治理的题,破了吗?”
吴沈括:这个司法文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性文件。一方面是对前期网暴治理经验的总结;另一方面也回应了当下网暴治理的迫切需求;还指明了后续长期治理的思路框架。对于将网络暴力纳入到法治轨道,是非常重要的尝试和举措。
毫无疑问,是破了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