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6日,自治区水利厅水政监察总队执法人员赴玛纳斯河开展执法检查。自治区水利厅供图
3月中旬,于田县水利局联合当地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发现张某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河道内采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相关规定,于田县水利局对张某处以罚款2万元。
近年来,自治区水利系统强化法治保障,不断完善水法规体系建设,切实发挥法治对水利高质量发展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成效显著。
完善法规体系
“新疆位于亚欧大陆腹地,是典型的干旱内陆区,有水则为绿洲,无水则为荒漠,多年平均水资源量834亿立方米,仅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3%,水资源十分匮乏且时空分布不均,构建科学合理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体系是必然选择。”自治区水利厅二级巡视员迪里木拉提·阿合买提江介绍。
节水优先,需要法治保障。法治的“护航船”上,立法是“压舱石”。
近年来,自治区水利厅围绕新疆水利工作实际,申报自治区五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11部,内容涵盖水灾害、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等方面。
“我们围绕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建设要求,加快推进水法规体系建设,以良法善治促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自治区水利厅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说。
目前,《自治区农田水利条例》《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修改)》等一批推动新疆水资源管理、符合农业农村用水基本情况的法规正在重点推进中;《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修改)》《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修改)》《自治区水资源调度条例》等一系列法规正在开展立法前期准备工作。
严格依法治水
为引水而构筑土坝阻断河流会受到什么处罚?
3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水利厅获悉该行政处罚案件始末。2022年6月,和布克赛尔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某公司为引水违法构筑妨碍行洪的土坝。同年9月,经分析讨论,和布克赛尔县水利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万元。
这是新疆水利部门不断强化水行政执法力度,维护良好水事秩序的生动写照。
近年来,自治区水利厅认真落实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持续推进“互联网+水行政执法”机制,做好执法人员监督管理和法治培训工作,持续提升执法工作效能。5年来,自治区水利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情况。
同时,自治区水利系统建立水行政执法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机制,2022年以来,自治区水利厅水政监察部门多次联合各地水利、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当地河湖管理及重点建设项目涉水管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2022年,新疆共计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611件,结案599件,结案率98%。
2021年12月20日,自治区水利厅水政监察总队执法人员赴博斯腾湖开展执法检查。自治区水利厅供图
加强法治宣传
3月22日,在新疆第31届“世界水日”、第36届“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现场,多部新疆水资源宣传片滚动播放,引人驻足。
近年来,自治区水利厅抓住“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宣传涉水法律法规。
2021年,自治区水利厅制定《自治区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引领新疆水利系统普法宣传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新疆各地水利部门持续组织开展普法网络答题、竞赛活动,组建普法讲师团,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基层行活动,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治水护水节水工作的积极性。
今年1月,塔里木河流域水政监察分队获评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2022年3月,乌苏市水利局获评全国水利系统“七五”普法先进集体。
“新疆水事违法案件逐年减少,用水秩序不断规范,河湖流域沿线群众依法用水观念持续增强。”自治区节约用水办公室副主任、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执行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吴旭说。(记者 赵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