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兵团药监局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领域涉嫌犯罪案件检验认定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规范兵团各级药监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单位办理危害药品安全领域涉嫌犯罪案件检验及认定工作,依法打击药品违法犯罪。
药品领域涉嫌犯罪案件物品检验认定工作是办理涉嫌犯罪案件的重要环节。《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了检验、认定的程序和要求,建立完善涉案物品检验认定协作机制,确保药品检验结论和认定意见科学合法有效,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等药品领域犯罪活动,全力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健康和用药安全。
《工作机制》指出,药品安全案件查办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和属地管辖相结合原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需要检验的,指定属地药品检验机构承担检验工作,属地无药品检验机构的,指定兵团食品药品检验所承担检验工作。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全兵团药品安全案件查办等工作,指导各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安全案件涉案物品检验认定工作;各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的药品安全案件涉案物品检验认定工作;兵团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指导各师市药品检验机构开展检验工作,承检兵团药品安全案件涉案物品;各级药品检验机构应畅通检验绿色通道,给予优先受理、优先检验、优先出具检验结论。
兵团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指导各师市药品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开展涉案物品检验、出具认定等,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确保兵团药品领域涉嫌犯罪物品检验认定及时高效、准确规范,提高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