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方案
(2025年3月3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扎实做好2025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结合新疆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守正创新,锚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区目标,立足打造全国优质农牧产品重要供给基地战略定位,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做到“两持续、四着力”(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着力推进乡村建设、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着力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提供基础支撑。2025年,全区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4.5%以上,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5%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左右,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左右。
二、坚持服务国家战略,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一)确保粮食持续增产。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坚持“稳面积、优结构、攻单产、提产能、增效益”,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4500万亩左右,力争产量达到476亿斤以上。油料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195万亩左右。以高标准农田为支撑,以合理密植为主推模式,以水肥一体化、精准调控技术为重点,实施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继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大豆种植补贴政策。落实小麦、玉米、稻谷、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降低产粮大县农业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承担比例。开展粮油种植专项贷款贴息试点。健全粮食和食物节约长效机制,小麦、玉米收获环节平均机收损失率优于国家标准。落实粮食增产增仓增储联动机制。研究制定出疆玉米公路运费补贴政策。
(二)巩固棉花产业优势地位。坚持“优布局、提单产、提品质”,进一步推动棉花生产向优势产区集中,棉花总产稳定在500万吨以上。实施棉花全过程质量提升行动,优质棉花占比提升至35%以上。持续深化兵地棉花市场融合。
(三)提升绿色畜牧产品和优质果蔬供给能力。落实“牧九条”系列政策措施,优化政策支持重点,促进肉羊增产、肉牛提质、奶业增效。推行“农牧结合、经济杂交、场繁户养、规模育肥”饲养模式,增加南疆羊肉供给。主推西门塔尔牛、新疆褐牛、安格斯牛优良品种,提升牛肉品质。支持以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为主体的奶业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提升饲草生产能力,推进托养代管、职业代牧、社会化服务一体发展,加快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肉类总产量稳定在210万吨左右,力争新增羊肉产量3万吨以上,奶产量稳定在200万吨左右。大力发展冷水鱼产业,力争水产品产量突破20万吨。更好统筹防沙治沙与林果业发展,持续提升林果生产集约化、标准化、绿色化水平。支持城市周边设施农业改造提升,积极发展南疆戈壁设施农业,蔬菜产量稳定在1600万吨以上。
(四)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严格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统一管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建立健全耕地种植用途监测体系和区地县三级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体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建设内容,完善农民全过程参与项目实施机制,强化工程质量全流程监管。分类推进撂荒地复垦利用。稳步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做好水库清淤造田工作。
(五)优化配置合理利用水资源。进一步完善南疆以塔里木河“九源一干”为重点、北疆以“六河一湖”为重点的水资源集中统一管理机制。坚持节水蓄水调水增水统筹发力,巩固拓展“总量控制+弹性配置”供水模式,充分利用地表水资源,控制地下水开采指标,合理利用洪水、再生水,探索利用微咸水,大力开发云水资源,统筹推进地方与兵团、流域与区域协同治理。科学制定农业供水计划。持续推动重大蓄水工程、引调水工程、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内陆河、中小河流、山洪沟治理及病险水库、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5。因地制宜发展管网输水新时代“坎儿井”。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沟渠整治。推广提升以滴灌为主的现代农业节水技术。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库“清四乱”。
(六)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和装备支撑。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推广农业生物技术,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完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发布机制,选派不少于1000名科技人员深入一线开展服务,推进产业技术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协同发力。发挥科研院校和种业企业作用,加快培育突破性品种,推动玉米、棉花生物育种商业化应用。加强畜禽本土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优化农机补贴目录,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推进农田防护林建设,抓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和统防统治。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加强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三、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七)提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效能。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将2025年监测范围调整为9000元,推进防返贫对象动态监测进出有序。推广农户“一键申报”,加强部门筛查预警、基层干部日常走访、集中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做到返贫致贫人口动态清零。
(八)加强产业就业精准帮扶。按照“巩固、升级、盘活、调整”原则,分类推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继续实施产业帮扶精准到户奖补政策,壮大县域主导产业。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达60%以上。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严禁“户贷企用”“户贷社用”。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做好稳岗转岗服务,落实好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
(九)统筹建立过渡期后常态化农村帮扶体系。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评估成果,统筹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识别认定,有序做好帮扶政策和工作衔接,分层分类施策,推动常态化帮扶体系农村人口全覆盖。支持欠发达地区补齐发展短板。以县域为基本单元,通过对口援疆、定点帮扶、区内协作、驻村帮扶、社会力量帮扶等机制给予差异化支持。
四、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
(十)实施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聚焦粮食和食品加工、棉花和纺织服装、绿色畜牧产品和优质果蔬产业集群建设,持续延链补链强链,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三年提升行动,推进农产品产地加工、精深加工、食品加工、综合利用,做好“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畜头肉尾”增值文章。支持农牧大县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健全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推进设备更新升级。完善支持农业产业集群建设的财政金融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农产品加工业扶持政策,加快设立自治区乡村产业发展基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用好援疆机制开展精准招商,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十一)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立足壮大县域经济,做好“土特产”文章,提升乡村产业发展质效,推进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深入实施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融合平台载体,自治区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综合产值增长10%以上。将休闲农业、农村电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企业纳入龙头企业认定范围。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推进农文旅融合。
(十二)深化农产品市场开拓和物流体系建设。办好北京、上海、广州等地新疆农产品交易会。支持各地到援疆省市举办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支持在国内区域中心建设新疆品牌农产品直营店、运营中心,大力发展电商和直播带货等农产品营销模式。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完善产地冷链物流设施,鼓励骨干企业建设区域农产品物流配送基地,推动冷链配送和即时零售向乡镇延伸。积极发展外向型农业,支持发展落地加工,扩大优势农产品、农机装备出口。
(十三)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全面整合农业品牌资源,深入实施品牌强农行动,集中构建以“品味新疆”区域公用品牌为主体,若干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为支撑的农业品牌运营体系。推动更多农产品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完善“品味新疆”好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标准,建立甄选、退出机制,制定授权运营办法。强化品牌精品培育,鼓励地县、企业培育知名品牌,开展品牌宣传推广,持续提升新疆农产品认知度、美誉度、公信力。
(十四)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将联农带农作为政策倾斜的重要依据。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农户等紧密联合与合作,通过订单农业、保底分红、入股参股、服务带动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规范和引导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五、强化示范带动,着力推进乡村建设
(十五)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促进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开展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有条件的行政村按需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支持有需求、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质量推进260个自治区美丽宜居村建设。全面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新改建农村公路6000公里。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加强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进农村。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建设。在条件具备的地方,推行兵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十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巩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成果,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提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和消防、安全等管理水平。稳步提高村医队伍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比例。持续巩固农村传染病防治成果。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占比达90%,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占比15%左右。健全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对连续参保和当年零报销的农村居民,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落实为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策。健全县乡村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具备条件的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大院发展成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或日间照料中心。依据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支出增速提高低保标准。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保障和康复救助。
(十七)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因地制宜推进改厕,完善社会化管护和服务体系,新建卫生户厕1.49万座,整改17.31万座,力争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8%。农村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38%,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保持在90%。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大力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农田废旧地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和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提升防沙治沙综合治理效果,完成造林120万亩、种草改良480万亩、沙化土地治理300万亩。
六、深化农村改革,着力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
(十八)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妥善化解延包中的矛盾纠纷。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健全土地流转价格合理形成机制,鼓励通过实物计租等方式,推动流转费用稳定在合理水平。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以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服务质效,增强带动农户能力。
(十九)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扎实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机制。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对集体收入提硬性目标,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持续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专项治理。健全帮扶资产长效管理机制,盘活用好闲置低效资产。加强和规范农用地管理,摸清农用地底数,明确权属和性质,有序推进新增耕地规范管理和合理利用。统筹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农垦改革和供销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二十)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健全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加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对“三农”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全区土地出让收入、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分别达15%以上、50%以上。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激励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小微、绿色等金融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推广畜禽活体、农业设施等抵押融资贷款。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持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落实中央财政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政策。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着力整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资金等问题。
(二十一)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加强农民技术技能培训,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养、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头雁”项目等。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优化调整涉农学科专业,鼓励涉农职业院校与农业企业共建产教联合体。扎实推进“三支一扶”计划、科技特派员、特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深入实施乡村巾帼追梦人计划和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支持科技小院扎根农村助农惠农。推动自治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服务向南疆倾斜。继续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鼓励和引导城市人才服务乡村,健全评聘激励机制。
七、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二十二)大幅增加工资性收入。坚持就近就业与外出务工就业相结合。大力发展各类劳务输出中介组织,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扩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规模,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持续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加快优势资源转化,培育和引进一批大企业,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全年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达到275万人次以上,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12%以上,工资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依法纠治各类欠薪问题。
(二十三)实施南疆农民大幅增收促进行动。立足南疆特色优势产业,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支持农民到二三产业创业就业。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优先向南疆倾斜。深化拓展南疆劳动力务工就业渠道。以工代赈项目优先支持南疆。鼓励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及时足额兑付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实施社会救助。推动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帮扶资产收益分红到户。南疆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明显高于全区、全国平均水平。
八、突出党建引领,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二十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深化“五个好”村党支部建设,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加大党组织向村办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延伸力度。持续实施基层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行动。深入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培育储备计划。“一村一策”加强优化驻村工作,落实县级以上部门单位包联帮扶责任。突出配强乡镇党政正职,加大乡镇与地县年轻干部双向交流任职力度,有计划选派南疆基层干部“走出去”学习锻炼。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拓宽农村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开展对村巡察,全面推动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全面建立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推进农村基层网格化治理“多格合一”。
(二十五)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万家”活动。结合自治区成立70周年,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广泛开展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完善兵团南疆连队与邻近乡村结对共建机制。大力推动文化体育等“七下乡村”,实施“万村千乡文化产品惠民行动”,进一步丰富农村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开展农村高额彩礼、大操大办问题综合整治,推动农村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
(二十六)提升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推进第二批数字乡村试点建设。优化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推进信息发布、民情收集、议事协商、公共服务及管理等村级事务网上运行,加快农村党务、村务、财务信息化建设。拓展数字化应用场景,促进数字技术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
(二十七)维护农村稳定安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倡导践行“六尺巷礼让家风”,强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持续加强“一村一法律顾问”。依法加强农村宗教事务治理。抓好农村宗族黑恶势力问题防范整治,依法打击“村霸”“乡痞”。健全农村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抓好农业安全生产,强化农村道路、燃气、消防、自建房、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排查整治。
九、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八)夯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任、层层抓落实,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推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走深走实,健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重点实事。统筹推进兵地融合,支持兵团服务南疆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