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高考、中考期间广告市场秩序,保障考试公平公正,营造良好备考环境,切实保护考生及家长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涉考培训、志愿填报、中介服务及广告发布相关市场主体作如下提醒告诫:
一、严禁发布含有保证性承诺的广告
1.广告中不得使用“保过”“保提分”“押题准”“100%录取”“名校直通车”等明示或暗示对升学、考试结果、培训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的用语。
2.不得虚构或夸大培训效果,如“快速提分”“短期逆袭”等误导性宣传。
3.食品、保健品广告不得宣称“提高智商”“增强记忆力”等未经科学验证的功效,严禁暗示可替代日常膳食。
二、严禁涉及考试作弊及违规器材广告
1.禁止发布任何与考试作弊相关的通讯设备、隐形耳机、防监测工具等产品广告。
2.文具、电子设备广告不得含有“考试专用”“隐形作弊”等违法违规内容。
3.严禁以“真题泄露”“内部渠道”“命题人员参与”等虚假宣传诱导考生及家长。
三、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及校外培训广告规范
1.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培训广告,须严格遵守“双减”政策要求,不得违规发布。
2.禁止通过广告渲染教育竞争压力、夸大培训必要性,制造考生及家长焦虑。
四、严格规范广告推荐与证明行为
1.不得利用科研单位、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等名义或形象进行推荐、证明。
2.禁止以“专家团队”“成功案例”等非典型个案进行误导性宣传。
五、规范志愿填报服务广告
1.严禁宣称“内部数据”“保证成功率”“不滑档、不脱档”等虚假承诺。
2.不得以“内部名额”“降分录取”等不实信息诱导消费,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
六、其他禁止行为及注意事项
1.禁止在居民区、考点周边使用高音喇叭、视频设备等制造噪音扰民。
2.不得借高考营销不良风气,如宣扬“升学宴”“谢师宴”等铺张浪费内容。
3.广告内容须符合社会公序良俗,不得含有导向错误或违法信息。
七、监督举报与法律责任
1.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广告,可拨打 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或 12345(自治区政务服务热线)、96359(兵团政务热线)进行举报。
2.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3.各相关经营主体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广告内容审查,杜绝虚假违法广告。对顶风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切实维护考试期间广告市场秩序。
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