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必须打掉“黑伞”
2019-04-23 15:41:48
兵团广播电视台
2018年12月19日,十师北屯市首起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在北屯垦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北屯垦区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陈黎明受到相应法律制裁。
【微评】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十师北屯市党委高度重视,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形成了大力宣传、举报奖励、线索移交办理、重大案件会上督办的工作机制,全面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扫黑必须打掉“黑伞”。凡是黑恶势力能够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根本原因在于有一顶或多顶“保护伞”。黑恶势力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等方式,与公职人员勾结在一起,而一些抵抗力弱的公职人员为得到好处,充当其“保护伞”,为其通风报信,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使黑恶势力作恶有恃无恐。
从群众的切身感受来讲,发生在基层的、身边的腐败会造成更坏的影响。因此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打击,毫不含糊。
兵团日报
来源/兵团日报
编辑/卿璟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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