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底,自治区已落地执行集中带量采购药品323种409个品规,高值医用耗材4类,1503家医药机构参与,预计可节约医疗费用支出32.14亿元。自治区将常态化开展集中带量采购,预计到2025年,自治区集采药品将达500个品种以上,高值医用耗材达5类以上。
11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自2019年12月自治区实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以来,从慢性病、重病患者常用药,到冠脉支架、人工晶体等高值医用耗材,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大大减轻了参保患者负担。
目前,自治区已落地国家组织集采药品五个批次,涉及药品218种280个品规,平均降幅54%;落地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采1类(冠脉支架),均价从1.3万元下降至700元左右,平均降幅93%。落地省级组织集采药品四批次105种129个中选药品、高值医用耗材3类(眼科人工晶体、冠脉球囊、导引导丝),预计节约医疗费用支出3.87亿元。今年6月,新疆牵头开展的“2+N”联盟集采在全国率先启动并顺利落地执行,中选的50个药品平均降价40.55%,最高降幅93.31%,预计节约医疗费用支出近1亿元。
在此基础上,自治区不断扩大带量采购的品种范围,与广东、湖北、河南等省份组成联盟,共同开展3批次药品超过300个品种(中成药1批)省际集采,与陕西、广东、重庆等省区市联盟开展5类医用耗材(超声刀头、冠脉药物涂层球囊、静脉留置针、腔镜吻合器、心脏起搏器)省际集采,让更多患者享受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近期,自治区还将做好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第六批次(胰岛素专项)落地工作,做好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第二批人工关节落地工作。
自治区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预计到2025年,自治区公立医药机构通过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医用耗材数量占比将分别达到90%、80%,自治区级以上集采药品500个品种以上、高值医用耗材5类以上。
自治区还将探索开展地(州、市)级或地(州、市)际区域联盟带量采购,对国家和自治区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范围以外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组织统筹区内集中带量采购,也可与自治区其他统筹区组成联盟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将重点把质量疗效确切、临床用量较大、覆盖面较大、采购金额较高或单价高、价差大、竞争较为充分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分步纳入带量采购范围。(记者史传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