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讯(全媒体记者 秦俊伟 通讯员 李建军) 记者从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按照国家部署,兵团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在原先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的基础上,扩大到22个行业。
自今年5月1日起,兵团辖区内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体旅游、民用航空、公路铁路运输、农副食品加工、纺织等22个行业,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延长至今年12月31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缓缴期为今年4月至2023年3月(最多可缓缴12个月的费期),最迟补缴期限为2023年3月底前,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此外,受疫情影响,各师市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逾期不再补收,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据了解,为落实参保单位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业务经办工作,兵团缓缴社保费手续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线上受理为主,线下柜面受理为辅。申请缓缴的参保单位,可登录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https://www.xjbthrss.gov.cn),以线上承诺或线下柜面承诺方式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参保单位通过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线上申请的,无需另行提交纸质“兵团社会保险费缓缴协议书”。以线下柜面方式申请的,需提交加盖参保单位公章的纸质“兵团社会保险费缓缴协议书”。
据兵团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的实施范围,对于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来源:兵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