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江梅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2024-01-09 15: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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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印发,全国800个集体、800名个人受到表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0个单位和10名个人榜上有名,其中,十师北屯垦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江梅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姚江梅立足十师北屯市天骄街道办事处妇儿维权服务站暨家事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十师北屯垦区人民法院和十师北屯市妇联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与社区、司法所等部门形成合力,提前化解矛盾纠纷80余件,先后对特邀调解员35人进行法律培训和个案指导,积极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倾心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姚江梅(左二)在给学生讲解模拟法庭。 作为十师北屯垦区人民法院妇委会成员及一八七团中学法治副校长,姚江梅以多种方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为十师北屯市妇联、基层干部开展“从身边案例看如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专题讲座10余次,为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姚江梅在给学生进行普法宣传。 姚江梅在基层一线从事审判工作12年,致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将办案场所变为普法宣传阵地,共审结各类案件1900余件。2021年11月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最美法官”荣誉,2021年12月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依法治兵团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2020年兵团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发挥表率作用,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再立新功。”姚江梅说。(全媒体记者 王正霞 通讯员 薛峰 马海林 刘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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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秀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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