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爽 通讯员 季晓燕
4月19日,师市接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第二十五批信访件,反映“四师可克达拉市七十三团金岗工业园区,四师七十三团工业园区原南岗水泥厂西面巩留县恒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生产时产生的扬尘大,产生的飞灰填埋在厂区东面2公里处的大坑里”。接到信访件后,师市立即组织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及七十三团、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人员前往巩留县恒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进行核查。
经核查发现,该信访件与前期“巩留县恒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石先生将硅厂处理的环保灰(腐蚀性灰)倾倒在金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案件中提到的金岗工业园区)铸诚华大建材有限公司的商混站大门左侧一个大坑中,产生扬尘污染”信访件内容一致,为重复投诉案件。
巩留县恒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运公司)位于七十三团原南岗水泥厂西面,2020年9月11日注册成立。该公司为微硅粉综合利用项目(仓储库),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仓储量2万吨的全封闭式硅粉仓储库房,建设面积2000平方米。
经调查,该信访件举报情况部分属实。恒运公司主要从事微硅粉收集、储存、转运出售,收集环节是通过罐车拉运至公司,通过管道排入封闭的仓储库中;储存环节是将微硅粉储存在封闭的仓储库中;转运出售环节是将封闭的仓储库中的微硅粉通过管道装入罐车内,各项环节均在封闭环境下进行,不存在扬尘大状况。
经对恒运公司周边3公里范围内巡查,公司东侧3公里范围内未发现有大坑,但在该公司南侧约2公里废弃沙坑内存放的约3万吨微硅粉,堆场上层用30至50厘米的土进行覆盖,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经核查:2021年10月,该企业因疫情影响,微硅粉无法外售,导致仓储库满仓无法继续存储,便利用金岗工业园区东面废弃沙坑进行堆放。2021年8月1日,恒运公司已与金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签订了场地租用合同。目前,该公司已将废弃沙坑内的微硅粉拉运出90车(约2700吨),并制定硅粉处置方案、洒水方案,计划于2022年5月10前清理完毕。
据悉,师市生态环境局已于4月9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企业于5月10日前,将沙坑内的微硅粉末清理完毕。针对再次接到举报的情况,师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临时堆放微硅粉末采取“三防”措施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4月1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15万元,并对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人员进行约谈。